□记 者 赵 兵 报 道 □通讯员 王文翰 赵夕亭 本报6月12日讯 11日,还未给新买的轿车挂牌,乳山一女子便将车开上了路。因无号牌、无行驶证,该女子的驾驶证被记12分。 11日下午5点左右,乳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福州路路口巡逻时,看到一辆崭新的捷达轿车由东往西驶来,但轿车上并未悬挂号牌。执勤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女驾驶人张某却表示“新车还没来得及挂牌”。 据张某介绍,她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考取了驾照,并于几天前购买了这辆新车,却还没来得及给新车上牌。当天,一时手痒的她开车上路,想好好过把开车瘾。因为轿车没有牌照,且没有保险手续,属于无牌无证,民警依法对张某作出了记12分的处罚。 民警介绍,根据今年元旦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新车即使没能及时领取号牌,也应及时办理行驶证及临时号牌,临时号牌需粘贴在车内前、后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的明显且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不按规定粘贴的,交警可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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