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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再次启动“暑期打工汇”
为大学生暑期打工提供便利,欢迎用工单位提供岗位
  • 2013年06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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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浏览校内招聘海报。 本报记者 贾凌煜 摄
  本报济宁6月13日讯(记者 贾凌煜) 距离暑假还有半个多月,各种暑期工的招聘海报已经陆续亮相大学校园。为给企业与求职者搭建用工互动平台,本报《今日运河》编辑部、济宁市劳动就业办再次联合主办“大学生暑期打工汇”活动。即日起,欢迎可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的爱心单位和企业报名,给大学生及准大学生们提供更多的打工机会。
  “招聘导购员”、“招聘培训老师”、“招聘饮料促销员”……,13日上午,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的海报栏上,各种数码卖场、快餐店等招聘暑期工的宣传单一张挨着一张,招聘几人到几十人不等,学生下课路过时总会浏览一遍。
  “暑期工一天工作8小时,待遇每天50元至80元不等。”城区太白楼路一家数码产品卖场正在招聘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有多名高三毕业生前来咨询报名,面试通过后,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可以上岗。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卖场或单位在招聘暑期工时,会向学生讲明待遇及工作时间,不会与学生签订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同时,大学生获得暑期打工岗位的渠道非常有限,大多通过校园内张贴的小广告、网上信息,或是朋友介绍。由于缺乏经验和正确的引导,大学生暑期打工受骗的现象屡屡发生。
  为给大学生提供安全的暑期工作环境,让学生参与广阔的社会实践,6月底,本报《今日运河》编辑部、济宁市劳动就业办再次联合主办“大学生暑期打工汇”活动。即日起,欢迎可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的爱心单位和企业报名,给大学生及准大学生们提供更多的打工机会。同时,欢迎大学生们主动推荐自己,说出你的打工想法。报名热线:18766865819或18678730198。
  “暑期打工汇”活动自2010年开始举办,旨在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求职平台,为用人单位、求职大学生牵线搭桥,帮助大学生利用暑期空当获得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积累社会经验,从而让大学生毕业后能更快的适应社会步调。本报已成功举办三届“暑期打工汇”活动,成功帮助近千名大学生找到暑期打工的机会。

相关链接>> 打工时别忘了留存证据
  “每年暑假过后,我们都会接到学生因暑期打工引发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问题的举报投诉。”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在打工的同时,不要忘记保留证据,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如果发生被骗、拖欠工资等侵权情况,学生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劳动报酬,尽量挽回损失。
  因此,学生在找暑期工时,要事先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如有无营业执照、经营状况如何等,尽量选择正规的单位或中介机构。同时,可以和几位同学结伴打工,一旦出现纠纷彼此可以做个证明。
  另外,如果是做促销员,可以保留这个公司提供的促销品,或是提供的服装等。在出现纠纷时,这些东西跟工资条等一样,可以作为学生在此工作过的证据。这样,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大学生在维权过程中才能赢得主动。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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