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王天宇 报 道 □通讯员 王素洁 王洪旗
本报6月13日讯 今年,乳山中考签订了责任状,对中考及招生错误实行“零容忍”。这是自2012年后第二年实施该政策,对出现错误的直接责任人,其本学年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本学年综合考核也将“一票否决”。 记者从乳山教育局了解到,为确保中考安全顺利进行,实现招生过程公平、阳光,乳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签订“阳光中考”责任状活动,着力打造公平中考、阳光中考,该活动自2012年开始,今年已实施第二年。 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招生办与高中、初中校长签订责任状,要求各学校严格规范组织好考点的考务工作,选派公正、正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参与考务,强化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的教育,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教育部门明确了主考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对中考及招生工作的失误与舞弊行为“零容忍”。招办主任与阅卷组长签订责任状,要求阅卷组长认真组织试卷的试评及阅卷教师的培训,科学制定阅卷的评分标准及工作流程,严格维护阅卷秩序,严格控制阅卷进度,加强对阅卷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阅卷过程不出任何纰漏。 阅卷组长与阅卷教师签订责任状,教育部门要求阅卷组长认真细致地组织好本学科的阅卷,凡是在统分核查过程中,发现有漏批、错批、漏分现象,以及考生家长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经复查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业务考评“一票否决”、职称解聘等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