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6月16日讯(记者 任洪忠) 16日,舜翔、鲁衡两个律师事务所中9名专业律师,在本报读者服务节为数十位市民现场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包括婚姻家庭、老年人权益保护、房地产法律事务、劳动法律事务等。 在读者服务节现场,专业律师咨询台前有不少市民咨询。“我是服装厂职工,但是1998年时,服装厂营业执照注销,1998年到2008年之间,所有的保险都是我们自己承担的,但2008年服装厂才与我们解除用工合同。”市民张女士询问,服装厂注销营业执照是因为没钱生产,现在服装厂卖了厂子,有了钱,是不是应该追回1998年到2008年之间的厂方应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用?针对这一问题,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孙丽茹律师向前来咨询的市民进行了详细解答,并给了她们维权建议。 在现场,九名专业律师为市民免费提供了近40项法律咨询。其中,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金融证劵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劳动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法律咨询。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提供了婚姻家庭、老年人权益保护、交通事故等常见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方面的法律咨询。
五年前的借条 还能要回钱吗 16日上午,城区鼎顺花园的张先生早早地来到本报读者服务节现场,他手里拿着两张借条,其中一个是两万的借条,借款时间是2008年7月,约定的是一年后归还;另一个是五万的借条,借款时间是2009年3月,约定的半年归还。“现在两张借条都还没有要回来钱,还能不能走法律程序?”张先生问道。 “借条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过了两年就无法取得案件的胜诉。”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岩说,具体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计算。就张先生本案来讲,两万的欠条借款时间是2008年7月,约定还款期限一年,张先生这张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2009年7月,也就是张先生应该在2011年7月之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主张权利的证据,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法律最长保护20年。张先生的案子法院会受理,但在进入实体开庭审查之后,如果查实张先生两年的诉讼时效之内从未主张权利,张先生就会败诉。所以,在此提醒有借条的市民一定要在两年诉讼时效之内主张权利。 本报记者 任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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