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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76岁老人结伴申请捐遗体 |
红会人员称,捐献之前必须征得所有直系亲属同意文/片本报记者彭彦伟 | |
- 2013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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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景雪(左)和秦嗣华阅读申请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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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嗣华和王景雪,两位76岁的老人,17日上午来到日照市红十字会,表示想在去世后捐献遗体以及眼角膜。秦嗣华是日照一名退休的医务工作者,曾是一名内科医生。王景雪是甘肃人,十年前和老伴搬来日照居住。两人在日照市福利院相识,前不久秦嗣华提出了捐献遗体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填写捐献志愿表。 日照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日照市现在自愿填写遗体捐献表的有16位,不过想要捐献遗体,必须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
甘肃老人 十年前定居日照 17日上午9点,记者在日照市社会福利院见到了秦嗣华与王景雪两位老人,虽然都已经76岁高龄,但两位老人精神矍铄,眼不花耳不聋,身体非常好。王景雪是甘肃人,之前在甘肃林业部门做科学研究,2002年他与老伴来日照游玩时喜欢上了日照,“当时我围着山东半岛转了一圈,感觉日照环境真好,太适合居住了。”王景雪说。2003年他就和老伴一起搬来日照,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买了房子,这一住就是10年。 由于王景雪和老伴觉得在家挺无聊,今年5月份,两人住进了日照市社会福利院,“这里条件挺好,有老伙伴们一起玩,我身体条件比较好,还能教他们唱个歌啥的。”王景雪说。也正是在社会福利院,王景雪认识了秦嗣华。秦嗣华退休前是一名内科医生,家住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后团岭埠村,由于离社会福利院比较近,闲暇之余秦嗣华经常到福利院给老人们讲一些养生保健的知识。 捐献遗体 两位老人早有打算 说起遗体以及器官捐献,秦嗣华表示,自己在做医生的时候就有这种想法了,但当时国家还没有详细的规章制度,“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看到病人没法治愈的痛苦以及家人所受的煎熬,我也感觉很难受,如果我们去世后对医疗事业能有些帮助,也算是一种好事。”秦嗣华说。在秦嗣华手写的一张字条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对死亡之事我早就有正确的认识,这是大自然的规律,生老病死循环不止。所以我愿意把遗体捐献出来作为医学研究,把眼角膜献出来给失明的人移植上恢复视力。 王景雪告诉记者,之前他也曾想过这些事情,也对家人提起过捐献遗体的事,“当时家人没当回事,说我离去世还早呢,别说那么不吉利的话。”王景雪笑着说,“当时也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去办手续。”捐献一事首先由秦嗣华提起,当秦嗣华告诉王景雪想去红十字会捐献遗体时,王景雪想都没想表示一起去捐献。“我让老伴和我一起去,我老伴感觉感情上还有点过不去,让我拿回去她再签字。”王景雪笑着说。 遗体捐献须所有 直系亲属同意 随后两位老人来到日照市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两位老人,他们可以先填一个山东省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虽然两位老人同意捐献,但是根据国家规定,必须老人所有的直系亲属都同意才允许捐献,捐献遗体并不是两位老人所决定的。”该工作人员说。由于申请表并不具备法律效率,只能是一种道德行为,所以直系亲属们的意见非常关键,“如果有一个直系亲属不同意,捐献就很难实现。”该工作人员说。 两位老人表示,之前都已经和家属说过,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家里三个孩子我都和他们说过,我儿子也是医务工作者,家人都挺支持的,没问题。”秦嗣华说,王景雪说虽然没正式和自己的孩子说过,但估计没什么问题,“我和他们提起过好几次了。”两位老人最后把申请表带回家,让直系亲属签名。 据了解,目前日照填写申请捐献遗体登记表的共有16例,“很多人自己想捐献,但有时候由于家属的反对而不得不放弃。”该工作人员说。2011年日照出现第一例人体捐献者五莲人冯某,这也是山东首例。当时冯某的器官挽救了3名患者的生命,使两名因眼疾失明的患者得以重见光明,冯某的遗体也被山东大学医学院接收,用于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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