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李晓闻) 18日,青岛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自今年二季度起,全市统一调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此前的每人每月200元提至每人每月300元, 据悉,社保补贴范围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协保人员),在户籍所在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且从事七类服务项目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包括家政服务、钟点劳务、保洁服务;婴幼儿看护、养老看护、病人看护;小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为中小学生提供小餐桌服务;房屋修缮,水、电、煤气管道维修,家电维修;早、夜市经营服务;修鞋、理发、缝纫、干洗服务;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服务项目。上述人员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也就是低于1870元,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目前,市内三区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共127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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