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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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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郓城6月23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崔长金 张友申) 为解气,14岁的王某因为一句口角而纠集人将同学打成轻伤,本以为以后再也无法上学了,19日,郓城县检察院按照新修改后刑法的要求,举行了不起诉听证会,最终决定对王某不起诉,“问题少年”终于可以重返课堂。 今年初,郓城县黄河滩区某中学高二学生王某与同学刘某发生口角后,一直怀恨在心,纠集几名同学放学后殴打刘某,以至刘某被打成轻伤。 案件被移送到郓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未检科办案人员发现,今年14岁的王某还是稚气未脱的孩子,回答问题时局促不安,对自己聚众打架斗殴的行为后悔不已。 “深入了解发现,王某的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平时缺少家庭管束和母爱,加上学校忽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才酿成了如此恶果。”鄄城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初冬梅说,当时对王某批评训诫后,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被害人的医疗费。 随后,初冬梅多次联系刘某及其家人,双方当事人终于和解。为帮助王某重返课堂,执法人员又分别约见了王某的父母和老师,“我们希望王某父母能通过这件事,今后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并向校方发出检察建议,希望老师们今后注重对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 6月19日,根据案件情况,郓城县检察院举行了不起诉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曾经拳脚相向的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地坐在一起,王某与其父母真诚地向被害人刘某家人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经审议,最终郓城县检查院检委员决定对王某不起诉,“问题少年”终于重返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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