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面对交房5年,住户仍未拿到房产证的情况,记者与住户一起致电山东泰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采访中记者发现,住户们当时签订的住房合同中,滞纳金一栏为空白,未作任何约定。不少业主表示,当时对这些都不太懂,开发商让咱签字就签了,让在哪写就在哪写,所以对滞纳金的事根本没做约定。 针对此问题,记者从圣德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处了解到,这属于格式合同,实质就是开发商与居民没有达成约定,这种情况是对住户非常不利的,尤其是对于这种多年未发放房产证的住户来说。 面对这种房产证至今未发放造成的损失,张律师表示,房地产公司有义务承担一部分责任,住户完全有权力索要损失。 另外,律师提示:住户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清条款,其次可以求教相关人士,及时发现合同漏洞,以便在矛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遭房产侵权 可致电本报反映 您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吗?房子实际情况与合同上规定的有出入吗?买完房子后迟迟办不下房产证怎么办?本报开通了商品房监督热线,如果您在房产方面遇到了问题、合法权益被侵犯,都可以向本报热线反映,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不管是新楼盘还是已经入驻的房产,不管是质量问题还是安全问题,不管是房产证办理难还是维修难,您都可以拨打本报电话2272168和15006530515进行反映,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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