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3年茌平县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已圆满完成,全县共向520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540多万元。发放范围为2011年和2012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 为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茌平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农村、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今年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是9259元/年,进藏的义务兵,在享受基本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1倍;新疆、青海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年优待金按优待标准增发50%;大专以上毕业生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年优待增发20%。 (张超 孟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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