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有学时的收费标准
2013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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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联系了烟台市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彭先生告诉记者,烟台市各驾校收取的复训费应该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3年4月1日起实行的《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考试不合格学员继续培训的,复训费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计收。
  当记者问到各驾校的收费是否合理时,彭先生告诉记者,学员的复训费不是固定的,学员培训了多少学时就按多少学时收取。
  可是学时也由驾校教练定,该收多少费驾校说了算呢?
  彭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学时收取培训费的是有文件规定的,在烟台市物价局官网上有个《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其中在第二大项规范培训收费行为中的第二条中写着:学员达到规定培训学时要求延长培训学时以及学员考试不合格需继续培训的,延长的培训学时或继续培训的学时,其收费均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另外计收。
  彭先生提醒正在学车或是即将学车的学员,若是对于驾校复训费觉得收取不合理,保存好收费单据,可以到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在山东省物价局官网上查到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标准,其中小型汽车C1中,理论要达到30学时,8元/学时;操作课要达到48学时,50元/学时。各市在上述基准价格上下浮动30%幅度内制定本地收费标准。“操作课最高价格每学时是65元/学时,不合格的学员培训费的收费标准是80%,也就是52元/学时。” 本报记者 刘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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