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个单位可申报和谐社区
2013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焦炎 郭伟鹏) 26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获悉,民政部举行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即日启动,德州市共有105个单位可进行申报,8月底前将完成自查申报工作。
  德州市共有2个县级市、3个城区、12个街道和88个社区分别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的申报资格。
  据了解,各城市、城区、街道和社区分别对照《指标》对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分数达到60分以上的单位可填写申报表逐级上报。“德州共有105个单位可以进行申报,但条件审核很严格,8月底前完成自查申报工作,原则上2014年4月底前完成评审验收工作。”德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的工作人员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