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户居民“要见阳光”
英雄路东侧拟建3栋高楼,遭附近居民反对文/片本报记者程凌润
2013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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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英雄路东侧拟建3栋27层高楼的住宅小区进入公示期。由于担心高楼会遮挡住房阳光,附近22户居民写联名信讨要采光权,开发商坚称楼间距符合国家标准。规划部门称,该项目的各项手续仍在审批过程中。
  ◥22户居民写连联名信讨要采光权。
  居民反映:
担心建高楼
遮挡住宅阳光

  25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380110反映,在英雄路东侧,距离他们家居住的平房十多米的位置上将建造三栋27层的高楼,这样会遮挡他们家的阳光。“我们居住的平房前面没有楼房,采光条件非常好,一旦建起高层,我们这些房屋日照时间就会不充足,连基本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李先生说。
  “拟建高楼的地界距我们居住的平房只有十多米,如果建成3栋27层的高楼,以每层3米计算,总高度81米的楼房将会遮挡住所有所有平房的阳光,我们的生活势必受到影响。”李先生居住的平房原是一家园林公司的职工宿舍,他告诉记者,6月17日,英雄路东侧和小区门口立起了两块规划方案的广告牌,他看到方案中的高楼距离他们居住平房距离很近后,感到很气愤。
  据介绍,规划建设中的住宅区周边共有四个小区,东侧和南侧都是楼房,北侧则是李先生居住平房。“这些平房共有40多户,大部分反对建设高楼。”李先生告诉记者,规划方案刚出来的那一天,就有22户居民写联名信向莱芜市规划局讨要采光权。“这么高的楼开挖地基得多深,距离我们的房子这么近,房屋出现裂纹、倒塌怎么办?”居民王先生称,反对建高楼不仅是因为阳光被遮挡,更担心工程开建会让房屋遭殃。
记者调查:
规划方案公示后
楼间距成迷

  该项目规划方案征求意见方案显示,该项目是一个住宅区,位于莱城区英雄路以东,莱芜市再生资源公司以北,用地面积为12670.8平方米,拟建设三栋27层住宅建筑及沿街1-2层配套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1182.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6618.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4564.12平方米,容积率:2.89,建筑密度15.35%,绿地率32%,拟建建筑后退英雄路道路中心线40米。
  记者注意到,该项目的开发商为山东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示说明显示,规划方案指标及日照分析结论为,该项目内部住宅日照时间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拟建建筑后退北侧地界满足大寒日三小时阴影线的一半,对周边相关现状住宅建筑日照影响满足规范要求。其备注显示,方案公示日期为6月17日至6月25日,市民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上报至莱芜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
  “2008年的时候,这个项目就曾进行了公示,由于开发商没能说服周边住户,该项目就搁置了。”居住在平房中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没能解决居民住房阳光遮挡的问题,开发商一直没能动工。26日,山东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胥姓工作人员对此予以否认,坚称拟建高楼的采光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而对于记者提出的楼间距等问题,他却推脱楼间距是规划部门的事情,拒绝予以回答。
部门说法:
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还在审批

  莱芜市规划局一名陈姓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山东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规划方案公示之后,因不能满足英雄路两侧81米内不能建设房屋的要求而被搁置,期间也让开发商协调解决附近居民的顾虑,但是问题始终没能解决。
  “闲置这么长时间,光利息就得很多钱。”山东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胥姓工作人员解释道,为了解决采光问题,他们聘请了济南设计院的专家进行评估,是符合国家标准的。
  “现在已经不再用建筑物高度与楼间距1:1.2的公式计算楼间距了,而是采用日照分析软件模拟建筑物在大寒日的光照时间。”莱芜市规划局陈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的国家标准是一个下限,与市民要求的采光条件之间存在着一些差距,起初由于开发商不能满足这些条件,规划部门已经多次退还该公司的规划方案。
  陈姓工作人员介绍,规划方案公示不意味着项目已经通过审批,他们还要市民反馈的意见进行汇总。目前,该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还在审批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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