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1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董斌) 近日,省国税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公告,自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启动,届时全省汽车客票的印制使用管理职责由交通运输部门转交国税部门。国税部门对客票免收工本费,这将直接减轻全省客运企业运行成本2000余万元。 公告称,山东省国税部门监制的客票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启用,交通运输部门监制的客票使用期限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试点初期客票不做大的调整,国税部门监制的客票底纹颜色、版式、抬头名称等内容暂时维持不变,只将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票证专章更改为国税部门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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