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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八成子女每月都回家看看 |
本报帮办发放关于新老年法的调查问卷,百位居民答卷谈看法 | |
- 2013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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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现场答问卷。 记者 李泊静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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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7日讯(记者 王伟平 实习生 衣涛 赵雁宾)7日,本报社区帮办走进烟台山社区的同时,也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新老年法)的情况,做了一份调查问卷。调查问卷显示,烟台子女挺有孝心,七成以上子女每月能回家一次。 此次问卷受访者,主要是烟台山社区居民以及附近社区居民,其中大部分受访者是老人(部分问卷是老年人子女代为填写),共有100位居民参与答卷谈看法。 该问卷涉及10个问题,主要包括:老人家里有几个孩子,和孩子一起住还是分开住,孩子所在城市,孩子多长时间回家一趟,孩子不回家的原因,老人打发空闲时间的方式,如何看待新老年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等。 通过最终统计,记者发现,60%的受访者(老人)家里只有1个孩子,40%的老人家里有2个及以上的孩子。孩子居住在本地的占77%,孩子一月一次或多次回家看望老人的占77%,孩子与老人分开住的占58%。孩子一月一次或多次打电话回家的占95%。 孩子不回家看望老人的原因中,75%的老人认为,孩子是工作较忙,14%的老人认为,孩子离家远,11%的认为存在其他原因。对于老人闲暇时怎么度过的问题,8%的人选择呆在家里,35%的人选择继续工作,50%的人选择找同伴聊天或搞些娱乐活动。 对于将子女赡养老人等责任写进法律,77%的人支持,4%的人认为没有必要,10%的人认为无所谓,9%的人认为执行起来会很困难。 □链接 “我是年轻人 没必要看老年法” 在记者的调查中,不少年轻人也很支持新老年法,并表示会仔细阅读记者发放的新老年法小册子。一名20多岁的年轻小伙说,现在有不少恶意虐待老人的事情,所以对新老年法的颁布,他表示很支持。但是,他的父母都在省外,每年只能回家两三次,没条件“常回家看看”,更没有条件顾及父母的精神需求。 此外,在采访中,还有一些年轻人认为老年法不关自己的事。 在海岸街,一名年轻男子路过时,记者递过去一份新老年法读本。听说是老年法普法读本后,他立即说,我是年轻人,没有必要看老年法。 而当记者邀请一些年轻人做老年法知识问答时,一些年轻人认为应该让老年人去了解,找年轻人是找错了对象。 工作忙成难看望老人的主因 谈到孩子不回家看望老人的原因时,居民杨先生说,他今年55岁,孩子有时间、有空闲,常回家看看是应该的。 杨先生说,他有两个孩子,女儿在读书,一直陪在父母身边。儿子在北京工作,并且是创业关键期,因为工作确实忙,就只能常打电话问候。 记者随后采访了社区其他居民发现,对于孩子不回家看望老人的原因,75%的老人认为,是孩子工作较忙;14%的老人认为,孩子离家远,11%的人认为存在其他原因。 本报记者 王伟平 近八成老人支持新法规 对于法律将子女赡养老人等责任写进法律,77%的受访老人表示支持,4%的人认为没有必要。居民孙阿姨告诉记者,国家把“子女常回家看看”写进老年法,对不孝顺的子女可以起到强制作用。 “但是,老人也不能无理取闹,骗子女回来看他。其实我们应该多体谅孩子,孩子总得工作。所以说,关爱是相互的,体谅也是相互的。 有着义工和老年人双重身份的姜阿姨边填写问卷边说,“常回家看看只是一个道德范畴,用法律定义显得有点生硬,再说,法律的定义也很模糊。如果子女没有回家的念头,就是强迫他回来,也没多大意思。”姜阿姨说。 本报见习记者 张晶 新老年法执行起来有点难 针对新老年法的颁布和实施情况,记者采访了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姜兆亮律师。姜兆亮说,新老年法从以前的6章50条扩展到现在的9章86条,新增38条,修改38条,总体来看,修改幅度很大。新增条款多数属于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不过,姜兆亮介绍,新老年法因为刚刚颁布,很多方面没有考虑市民的实际情况,实施起来将面临不少困难。 他说,新老年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但是,很多子女因工作竞争激烈,有时还需要在正常节假日加班加点,更不用说在重阳节回家看望老人了。 不过,他建议,新老年法应该与其他法律配套实施,如在《劳动法》中规定,每个月必须有一到两天回家探亲的假期,如不履行,便是违反劳动法等。 总之,新老年法中新增的许多规定,确实保护了老年人的利益,不过该法律会因为子女生活条件困难而增加施行的难度。他希望新老年法能根据市民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本报记者 王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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