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7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杨辉) 7日,记者获悉,淄川区政府发布通告,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城区集中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据悉,本次整治活动范围为城区主次干道、各类市场、便民市场以及周边重要路段、重点区域,整治内容主要为整治‘以路为市’的违规经营;整治油烟、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整治违法建设、乱搭乱建;整治违规广告及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 “本次整治‘以路为市’违法经营,主要是要求所有流动摊贩一律进入集贸市场、早市、夜市以及指定场所进行经营,严禁私设摊点、占道经营;要求城区主次干道沿街经营商铺所有商品必须入店,禁止店外经营、店外乱摆乱放;要求对所有早市、夜市经营业户进行登记造册,划定区域,设定时段,签订承诺,合规经营等。”执法人员介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