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市民办理车辆入户手续,2008年10月份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确规定,除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外,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手续和业务。虽然给市民提供了方便,但这样会造成车主本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他人持车主身份证件也可代办车辆入户手续。 “在方便一些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手续车主的同时,也给了那些别有用意的不法人员钻空子的机会。”对于车辆入户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一事,市民所持观点各异。刚吃过这一苦头的杜先生表示,如果没有入户手续代办这事,自己也不可能会遭遇莫名成“车主”的闹剧,也不会有这些麻烦事。但也有市民表示,只要平时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便不会出现此类身份信息被冒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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