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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井盖有了明确责任人 |
对各自管理井盖普查登记,建立巡查台账 | |
- 2013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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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8日讯(记者 董惠)8日,记者了解到,为加强井盖管理,潍坊市市政局下发关于加强城区检查井盖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五类井盖管理责任人,并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对自己管理的井盖普查登记,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同时要有专门的巡查队伍,建立巡查台账,发现井盖缺陷第一时间处置。 今年以来,市政局针对城区检查井盖先后组织了两轮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城区也发现了400余处检查井盖缺损,虽经整治,仍有26处隐患没有彻底消除。与此同时,各类新发问题仍在不断出现。 目前,潍坊已进入主汛期,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雨量将比往年偏多1至2成。市政局下发通知,细化井盖管理的各项内容,确保将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通知规定,检查井盖责任主体共分为五大类,并明确了相应责任。首先,各类公共排水井盖主要包括承担公共排水功能的雨水和污水检查井盖。根据道路管理权限的划分,分别由市或区的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各类自设排水井盖主要是沿街业户、居住小区、工业厂区、单位院落等自设的雨水或污水检查井盖(含化粪池井盖),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负责。该类检查井盖出现问题时,由各区执法分局负责督促落实,具体由该执法分局通知相应的街办和居委会协调落实。在规定时限内不能落实时,该执法分局应及时上报区政府。对于各类弱电通讯井盖则由通讯管道的产权主体负责,产权主体不明确时,由通讯管道的使用者负责。当通讯管道为各家所共用时,实行“首接负责制”,即由最先知道自己是通讯管道使用者的主体负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视群众安全如儿戏的现象发生。第四类,各类公用事业井盖包括城市照明、园林绿化、燃气、供热、供水等检查井盖,由相应的管理或产权主体负责。电力井盖由山东电力集团潍坊供电公司负责。 在以后的管理中,各责任主体要对自己管理的检查井盖进行普查登记,并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同时,要有专门的巡查队伍并建立巡查台账。井盖出现缺陷时,处置要及时、彻底。另外,各责任主体要与12319热线对接,设立各自的信息接收平台,安排专人接收来自12319、12345热线及其它媒体井盖缺损信息,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希望加强对井盖的管理后,这样的“吞人”井能够消失。 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 修复不及时将被罚款 在明确五大类井盖“责任人”后,记者采访了解到,该通知还对井盖管理的处理时限、处罚措施等有了明确要求。 就处理时限而言,各责任主体要落实《潍坊市城区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井盖管理单位接到通知、指令后1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设立警示标志。公共产权井盖要在2小时内完成补装更换,非公检查井盖3至4小时修复,其中现场在城市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3小时内修复,其他地区的4小时内修复。 另外,各责任主体修复不及时还将被处以罚款。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设在城市道路上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由产权单位及时补正或修复,未及时补缺或修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山东省城建管理条例》规定,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由设置或养护单位负责养护(包括修复、正位或补缺),未及时修复、正位或补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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