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8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焜)加完油不给钱,车跑了,诸城一家加油站经历了一次这种倒霉事后(本报5月22日B12版报道),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又频频遭遇这种悲催的事情。8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有三位“逃单”车主被找到后,都表示当时“以为交了”,随后补齐了油钱。 3日上午,诸城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赶到密州路上的一家加油站内。几分钟前,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报警说,有人加了油,又没有给钱。 负责为车辆加油的一位工作人员向民警介绍,当天上午,一名女子开着一辆轿车到加油站加了200多元的油,要求开具发票。工作人员请这名女子到开票处领取发票并交钱,这名女子就去了开票处那边。 过了一段时间,女子拿着两瓶饮料上了车。工作人员见她手里拿着交上油钱再加1元可以赠送的饮料,以为她已经交了钱,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等到和开票处的同事沟通时,才发现女子并没有交钱。 开票处的工作人员说,当时女子到柜台前,见到加油站有活动,就跟工作人员对加1元钱的事情讨价还价,并表示200多元油钱已经给加油的工作人员了。开票处工作人员信以为真,给了女子两瓶饮料后,任其离开。 就这样,两边工作人员都以为女子给了钱,女子就大摇大摆地拿着两瓶饮料开车离开。 8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警方最终通过加油站的监控录像,找到了这名女子。在接到民警电话后,女子表示自己已经交了钱。民警随即请她到加油站查看监控录像。后来,这笔油钱被补上了。 城关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这处加油站被“逃单”,加上本报5月底报道的那次,这已经是第四次了。不过后来三次的车辆都是有正规手续的。车主被民警找到后,都表示以为交了钱,随后将油钱补齐。 民警分析,虽然多次发生这种事情,但目前看来,后来三起还都属于偶然事件,并不是有计划地“逃单”。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还是加油站在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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