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汶上县杨先生问:妻子的户口随工作由汶上县转入济宁市中区,是集体户。孩子的户口随父亲一直在汶上,想把孩子的户口转至妻子户下,问能否办理? 济宁市公安局户政处回复:如果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且单位接收,可以转入。但有一方是家庭户的,孩子必须跟随家庭户落户。 2.济宁市中区林先生问:几年前,姐姐赠予他一套房子,并已过户了相关手续,近日去办理土地使用证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办理,问是何原因?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回复:没有权属来源的土地,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咨询者是接手的二手房,要看原房主是何原因不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关事宜当事人可到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咨询。 值班记者 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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