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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黄标车,月底前赶紧办 |
本月31日,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将结束 | |
- 2013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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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薛建涛 刘丽娟) 今年11月,全市将禁行高污染黄标车,被查一次罚200元。想要提前报废高污染黄标车的车主可要抓紧了,7月31日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将宣告结束,之后淘汰的车辆将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2011年青岛市出台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鼓励政策,对市区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政府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分两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助。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多措并举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2012年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同比降低10.87%,这也是多年来青岛市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首次实现大幅下降,氮氧化物减排考核全省领先。仅2012年,全市共淘汰各类机动车约19万辆,其中淘汰黄标车约2.4万辆,机动车氮氧化物消减量约8000吨,约占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总量的50%。 截至目前,市区已发放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5994.65万元。自今年11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市区全域和县级市建成区禁止所有低于国Ⅰ (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每辆机动车处200元罚款。7月31日,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将结束。工作人员提醒,目前仅剩3周时间,希望车主及时到所在辖区黄标车补助申领窗口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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