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14日讯(记者 马明) 自枣庄市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部署“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枣庄市各级财税部门有序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对税务人员及“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培训,确保8月1日正式实施。 据枣庄市财政局税政科工作人员介绍,枣庄市财政局联合国税局、地税局制定了《枣庄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试点工作按时间进度整体推进,统一组织“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培训工作。 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核实认定工作,共认定一般纳税人122户,其中地税移交符合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的95户,新申请试点一般纳税人27户。认定的122户试点一般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79户,现代服务业4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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