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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亚空难乘客面临赔偿差异 |
因空难骨折在美可获百万美元,在其他国家仅为数万美元 | |
- 2013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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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在美国旧金山国际机场,韩亚航空空难失事客机残骸被移离跑道。 CFP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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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法律界人士说,韩亚航空214航班乘客如果提起索赔诉讼,赔偿额可能因受理法院所在地不同而有巨大差别。这架航班出事时,搭载有140名中国乘客、77名韩国人、64名美国人、3名加拿大人、3名印度人、1名日本人、1名越南人和1名法国人。3名中国乘客遇难,另有182人受伤,数十人伤势严重。 向美国法院起诉 赔偿判得多 美联社14日援引法律专家的话报道,如果重伤员、特别是因伤瘫痪的乘客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赔偿额预计达数百万美元。美国律师迈克·丹科说,如果在美国法院打官司,每名瘫痪乘客可能获得接近1000万美元赔偿,遇难儿童赔偿额可能为500万至1000万美元。 然而,如果在亚洲,赔偿额可能少得多。韩国大韩航空公司一架客机1997年在美国关岛坠毁,致死228人。一名女性因那场空难失去女儿、女婿和3个孙辈。2001年,一家韩国法院判决大韩航空向这名女性支付51万美元赔偿。韩国律师徐东熙(音译)说,那场空难后,在美国法院起诉的遇难者亲属与在韩国起诉的遇难者亲属所获赔偿相差多达100倍。 丹科说,2011年,美国联邦航空局讨论一项规定时,估算一条人命“价值”600万美元。如果因空难骨折,乘客在美国通常可获得100万美元赔偿,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仅为数万美元。 非美籍乘客 在美起诉有难度 法律专家认为,非美籍乘客在美国法院索赔有难度。国际性文件《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国际航班乘客可依据居住地、旅行最终目的地、机票发售地、空运商所在地和空运商主要运营地选择诉讼地。如果亚洲国家乘客索赔,韩亚航空可能援引“不方便法院”原则,寻求把诉讼地定在亚洲而非美国,理由是当事双方都在亚洲。 非美籍乘客 可向第三方索赔 非美籍乘客及其亲属可向其他在这场空难中可能应承担责任的主体索赔,例如客机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机场人员甚至急救人员。 律师皮特正在调查波音公司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包括失事客机自动驾驶仪是否有缺陷、座椅安全带配置不同是否导致伤亡。失事客机头等舱安全带有肩带,经济舱座椅则没有。对此,波音公司发言人表示,客机座椅由其他厂家提供,波音只负责安装,座椅安全带的设计和配置遵照美国联邦航空局规定。 旧金山警方已确认,1名中国遇难者遭救援消防车碾轧,但不清楚碾轧是否为致死原因。另外,一些乘客说,救援人员未能及时赶到。一些官员则说,飞机可能爆炸,救护车不能立即抵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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