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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3万多定金,至今没见车 |
14名市民交了出租车租车定金感觉上当了,中区警方介入调查 | |
- 2013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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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拿着他和朋友的收据单。本报记者 岳茵茵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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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岳茵茵) 市中区唐口街道的刘先生,想租一辆出租车,三个月前经人介绍预付了32000多元的定金。对方承诺4月底给车,结果现在也没见到车。 刘先生了解到另外13人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感觉到事情蹊跷后,他们向市中区警方报了案。目前市中区警方已介入调查。 15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刘先生和其他几位受害人。刘先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与汽车修理工赵国刚相识多年。三个月前,赵国刚说他的表妹夫王开树手中有17辆出租车马上要到手了,现在正是交定金的时候。 刘先生一直想再租一辆车,听到这个消息后,他很高兴。刘先生听说王开树曾在济宁市交通局干过临时工,这些车可以通过以前的关系办下来。“他还说专门成立了公司,把汇通出租车公司收购了。所以我才相信的。”刘先生说。 几天后,王开树拿出汇通公司的转让协议让刘先生看,刘先生信以为真,当面交给他1万元,收据上盖的是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和济宁市蓝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章。随后,刘先生一共给了32000元,王开树承诺4月底给车。 5月初,刘先生仍然没接到王开树给车的消息,他了解到还有13个人也在等车。他们被告知,王开树正在走关系,7月份才能下来。 “这个时候,我们感觉可能是被骗了。”刘先生和其他人拿着协议书去汇通公司核实。汇通出租车公司法人田先生表示,公司是任城区交通局下属的企业单位,不可能擅自转让,他担任法人4年了,没有经手过此项业务,且该协议汇通出租车公司法人盖的章是王某,并不是他。这项协议根本不存在,公司正在独立正常运作。 15日下午,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行政公章,只在传达文件时使用,不用于业务证明。“从我接任以来,绝对没有经手过这项业务。”该负责人表示。另一部门负责人表示,王开树未曾在该单位工作过。 他们多次找王开树要钱,但几经催要无果。7月初,刘先生和其他13位受害人向市中区警方报了案,他们每人都曾交给王开树三万多元,至今要不回来。 记者了解到,市中区刑警大队已对此立案调查,目前仍在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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