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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父亲“偷”开儿子汽车 |
被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 | |
- 2013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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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王轩 张琪) 给儿子买了车后,儿子却一直以种种理由不让自己开,邹平县的张某有些气不过,就趁儿子不注意偷着开车上了路,却忘记自己还没有取得驾照。被交警部门查获后,张某被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7月8日上午10时左右,邹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邹平县台莱路巡逻至台子镇宋四排村附近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行驶缓慢且不时走走停停,民警感觉有些可疑,就对该车辆驾驶员进行盘问。 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起先该男子拒不交代其姓名及驾驶证号,民警一方面通过车辆信息查询及车主户口关联查询对其驾驶员身份和车辆信息进行核查核对,另一方面由中队指导员对驾驶员进行思想教育。在指导员苦口婆心开导劝说和网上查询结果的事实证据下,驾驶员张某交代了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 驾驶员张某,今年51岁,淄博市高青县人,在邹平县台子镇打工。去年年初,张某的儿子买了一辆黑色吉利牌轿车,因为张某没有驾驶证所以儿子一直不让他开,张某觉得气不过,明明是自己出钱给儿子买的车,儿子居然不让自己开。于是趁着儿子上完夜班在自家休息的空,偷偷开着车去市场买菜。 经查证,张某确属无证驾驶,被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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