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捐器官少年父亲称,患病女儿复查费用都靠筹借 |
慈善总会:看病需钱可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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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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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7月16日讯(记者 张跃峰) 3月中旬因病离世的聊城少年闫森捐器官救5人,学校为其患尿毒症姐姐募捐,5月底,除了先后给了阎家6万元,31万余元善款中剩余的25万多元被校方捐给慈善总会,一个多月过去,事情仍未解决,慈善总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闫森的姐姐治病还需费用,可以向慈善总会提出申请来解决困难。 儿子去世后,闫玉房就住在同在前罗村的侄子家。16日上午见到闫玉房,他说妻子王万荣带着女儿闫淑青去济南千佛山医院复查了。谈到眼下的情况,他说,如果不是家里经济条件实在难以为继,自己也拉不下这个脸来讨要捐款。 闫玉房说,患尿毒症的女儿做完手术后,现在半月复查一次,每次花费需要4000多元。近期复查的费用基本上都是借来的。 闫玉房的侄子说,由于最近压力太大,姑父患上了轻度的精神抑郁及糖尿病并发症,在聊城第四人民医院住了十多天院,一个星期前刚出院。 16日中午,记者再次与聊城市文轩中学负责此事的办公室主任谢德芳取得联系,但其拒绝回应此事。 聊城市慈善总会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具体情况慈善总会不是很清楚。但慈善总会接受这笔捐款是完全合乎规定的。” 据其介绍,当时文轩中学是一位副校长带着人到慈善总会办理的相关手续,这笔捐款属于组织捐款。工作人员表示,闫森的姐姐看病过程中,如果还需要费用,可以向慈善总会提出申请来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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