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32岁的贾海龙是曲阜市姚村镇春亭村人。他告诉记者,今年5月底,承担邹城昌平小区工程的博大公司项目部孔经理与他取得联系,表示需要几名电焊工。 “我从本村和邻村找了4名持焊工证的村民,6月26日颜丙礼到工地开始干活。”贾海龙说,当时,他与用工方约定,博大公司按照每天180元为工人们计算工资,并且承担食宿。当时,用工方将工人们安排在工地内的一间职工宿舍内,由于床铺有限,他们只能在工地门口的空地上打地铺休息。 “事发的当天晚上,孔经理给我5000元,说先为受伤的工人看病。”贾海龙说。由于颜丙礼伤势严重,当日钱就全部用光了。7日上午,当他再次找到孔经理时,却被要求如再需要用钱,必须要签一张欠条,对此他非常不理解。 “目前,死者的住院费、丧葬费用几乎都是由我垫付,已经花了3万多元。”贾海龙说,为了筹集费用,他已经将自己的面包车卖掉。“我只是介绍工人去干活,虽然工资都是由我代领,但工资我都如数发给大家,我们之间并没有雇佣关系。”贾海龙说,属于他的责任,他会勇敢承担,但就死者家属提出的死亡赔偿金问题,用工方博大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用工方:死者没和公司签劳务合同 “死者并不属于我们公司的人,我们为何要承担赔偿责任?”博大公司项目部的何经理通过电话告诉记者,颜丙礼并没有在他们的工地干活,更没有与公司签订任何劳务合同。 对于职工宿舍内发生的事故,何经理表示,事发地为他们的职工宿舍,他并不知道为何包括颜丙礼在内的4名工人为何会在宿舍休息,更没有安排他们在此休息。 何经理告诉记者,针对这起事故,他并不愿多说,只希望通过劳动仲裁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本报记者 姬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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