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无视“禁止通行”闯进220国道施工现场,一个月发生两起交通事故 |
两名被撞人员惨遭截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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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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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崔昌金 佀同方
短短一个月内,正在施工的220国道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两名施工人员被撞,皆惨遭截肢,这一次次触目惊心的“瞬间”,只因为来往社会车辆,对设立在路段醒目位置“禁止通行”指示牌熟视无睹而造成,结果不但让伤者痛心,截止到7月9日,两名肇事者先后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依法批捕。 驾驶员无视“禁止通行”,老汉执勤拦车被轧 6月30日6时50分,牡丹区市民邓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到郓城县黄安镇送石子,来到蒋庙灯塔220国道入口处时,无视“禁止通行”指示牌继续前行,被工作人员强行拦下,邓某声称走不了多远就返回来,工作人员拗不过,只好扣了其营运证暂放其通行。 刚上国道5分钟来到葛营桥附近,邓某再次被拦。“当时国道路面中间隔离带下有一个穿红色反光背心的老汉,他没能拦住在我前面行驶的半挂车辆,就转过来想拦住我的车,先冲我摇晃下手中禁行警示灯,见我没停就想上前拦车,当时距离他只有七八米,我猛地向左边转动方向盘,同时踩制动,没想到老汉继续向左拦我,货车滑行大概3米才刹住车,下车看老汉左腿被压在货车左侧第三排轮胎前,我又赶紧上车向后倒了20多公分。” 邓某称移动货车后,边拨打急救电话边下车查看,发现受伤老汉已从货车左侧爬到货车右侧,已经疼晕过去。心虚加上害怕被打,邓某留下随车的另外一个司机,马上离开现场,当日邓某被刑事拘留。 受伤住院的老汉是郓城县郓城镇葛营村71岁村民祝大爷,送到医院时左腿已血肉模糊,只好截肢。 “由于国道还没修好,为禁止大货车通行,不久前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让找两个人去220国道葛营桥执勤,负责220国道葛营区域内看护工作,保证路段24小时不失控,真没想到发生这事。”村支书刘尊水悲伤地说。 据了解,在220国道施工期间,郓城县公路局在蒋庙和葛营分别设置2处检查点,禁止大型车辆通行,但是效果甚微,6月24日,县公路局找到蒋庙、葛营村委,让蒋庙、葛营村委会,希望安排人员在检查点看守路口,不让大型车辆通行。 9日,邓某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已被批准逮捕。 驾驶员闯入施工现场,倒车撞到一施工人员 血的代价不仅一起,5月25日12时许,刚被聘来220国道武安镇尹洼村施工现场负责清理路面的刘女士,才到施工现场半个月,就被一辆满载砂石料“冒失”进入施工现场的自卸车压断右腿。 据介绍,当时董某驾驶一辆自卸车不听劝阻闯入正在施工的220国道,发现路面确实无法通行后准备倒车驶离,不慎将正在低头用铁锨平整路面的刘女士撞倒,并碾轧在其右腿上。 “当时吓坏了,马上踩刹车后又把车朝前开了不到1米,等我从车上下来才知道真出事了,马上打急救电话。”董某说,当天上午从料场拉了一车水稳(沙子、水泥混合物)后就沿着新修的220国道朝郓城方向开,开到黄安与武安交界时发现正在修路,只好将车开到路北半部分待将车调正方向后朝后倒车返回,“大约倒了50多米,总觉得不太对劲,再看右倒车镜时吓一跳,车右后轮下面有一个人,后车轮子正碾在那人腿上。” 闻讯赶来的施工人员,赶忙将刘女士送往医院,诊断后,医生称其右腿动脉血管神经已经全部压断,只能截肢。“施工现场前立着禁止通行的牌子,还是阻挡不了这些大车,给我们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很大威胁,我们赶到时,刘女士的右腿已经被轧得血肉模糊,让人触目惊心。”施工人员回忆说。 据刘女士介绍,她主要工作是清理路面,以方便修路机械接着铺路,但是工作时不仅出力还得不时躲避无视禁止通行标语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我低头铲平路面时,从后来倒过来一辆送砂石料的车把我撞倒了,我爬起来后,车还是没停,继续倒车,又把我撞倒,直到车的后轮轧到我的右腿上才停下来。” 经过菏泽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室鉴定证明,刘女士的损伤已构成重伤,依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该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无法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5月25日,董某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郓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初,郓城县检察院接到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要求后依法审查,目前,董某已被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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