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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业主违规装修被责令整改 |
物业办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将实施经济处罚 | |
- 2013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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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滕州7月16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冯班碧 刘彬) 目前,滕州市海上明月小区业主已全面上房,多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16日,记者了解到,由于有两户业主盲目装修,违反了相关规定,已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将实施经济处罚。 据滕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两户业主分别位于2号楼和3号楼,其中2号楼的业主破坏了墙体的保温层,在墙面上打了眼进行排污,而3号楼的业主竟私自改设了排污主管道,导致楼上的业主非常不满意。“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责令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工作人员说。 同时,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检查,滕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已经对该小区的这两户业主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业主逾期不整改,就将面临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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