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怕脏嫌麻烦,不习惯系安全带 17日下午,记者在青岛市香港中路蹲点观察10分钟,路过的50多辆出租车,其中有30多名乘客坐在副驾驶座上,在可以看清的视线范围以内,没有一名乘客系安全带。 受访的市民蓝女士称,看到安全带脏兮兮的,生怕系上后会弄脏衣服。另一名受访市民干脆回答,从来就没有这个习惯,上车下车怪麻烦的。
交警:除驾驶人外无强制佩戴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根据该条规定,所有车内人员都应系安全带。但这只是个原则规定,未明确哪种机动车的驾驶人或是前排乘车人还是所有乘车人要使用安全带,这造成交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倘若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将受到罚款20元至200元的处罚。对于乘车人,则没有处罚规定。
的哥:既然不扣分,也就不提醒了 青岛海博出租车有限公司的哥陈廷民告诉记者,今年新交法实施后,在明确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是否扣分之前,的哥会提醒乘客系安全带,但只有部分乘客配合,有的乘客虽然系了,但态度很不好,会发一路牢骚。明确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扣分后,的哥基本不会提醒了,乘客也几乎都不系安全带。 本报记者 曹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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