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补充协议,生产队违约分地 |
梁山56户村民无辜受连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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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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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女士出具的《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和收款条。本报记者 王洪磊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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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7月17日讯(记者 路帅) 本报7月11日T03版刊发了《80余亩玉米苗莫名枯萎变黄》的消息。16日,承包户王笃侠之妻崔女士出具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这是今年3月份和彭村第一生产队签订的,承包费涨至每亩170元,原合同继续生效。梁山县彭村第一生产队承认签过《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但已经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而对于崔女士毁坏青苗,梁山县警方称案件仍在调查中。 16日下午,崔女士来到本报《今日运河》编辑部,出具了一份2013年3月3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和一份土地承包费的收到条,签字人均为彭村第一生产队的队长王笃玲和会计王英。 “新的补充协议也签了,地钱也收了,为啥我承包的70亩土地被瓜分了。”崔女士对此很不理解。她介绍,每年都按时缴纳承包费,从1997年到2012年上半年,生产队一直没有找我们谈过承包地的事。2012年下半年,生产队提出涨承包费,但承包费的问题一直没有谈妥。崔女士便种上庄稼去了北京打工,此时村里也召开会议将土地分给了56户村民。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提到,承包费涨至每亩170元,原合同不变,继续生效。崔女士于3月18日将一年的土地承包费11900元交给了生产队。但令她没想到的是,麦收以后,村民却在承包地里种上了玉米。崔女士一气之下便雇人喷洒了除草剂。 17日上午,记者和崔女士一起见到了彭村第一生产队的队长王笃玲和会计王英。王英承认在上次采访中,隐瞒了今年3月份新签订的补充协议,并称当时是为了应付王笃侠到北京上访才签订的,他自己很无奈。随后,生产队便将其告上了梁山县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合同。 而对于为何分地,王英称主要是村民的意见,生产队新增人口没有地,群众意见很大,而当时生产队认为原合同已到期,所以才开群众大会,决定分地。 根据有关部门后期的丈量,被喷洒除草剂的玉米苗共计67.5亩。 对于崔女士的毁坏玉米苗的案件,梁山县警方称案件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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