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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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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7月17日讯(记者 张建丽) 16日,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确定菏泽市花市树的议案》。会议批准“牡丹”为菏泽市“市花”,“木瓜树”为菏泽市“市树”。 “市花”、“市树”是一个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城市的一张名片。“市花”、“市树”的确定,不仅能代表一个城市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精神风貌和文化底蕴,而且对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带动城市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牡丹花会结束后,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全市启动了确定“市花”、“市树”的工作。通过回收问卷统计,将“牡丹”确定为菏泽“市花”的认可率达100%。 同时,专家们从城市形象、历史文化内涵、绿化美化效果、观赏价值、产业化前景以及我市地理气候条件等各个角度进行了座谈论证,认为“木瓜树”和“柿子树”均可作为“市树”的候选树种。5月中旬,通过回收问卷统计,将“木瓜树”确定为菏泽“市树”的认可率达86.4%。最后经综合评价和论证,认为“木瓜树”为菏泽市“市树”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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