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17日讯(记者 姚楠 通讯员 杨海亮) 2013年上半年,菏泽先后开展了9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共检查社会单位5.1万家,查处、整改火灾隐患10.8万余处,责令“三停”167家,临时查封371家。此外,17日,《菏泽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出台,将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区政府进行考核。 4月7日至7月1日,菏泽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了以“集中核查、集中查封、集中处罚、集中整改、集中督办”为主要内容的护菏2号“五集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10个县区内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逐一进行拉网式核查。核查中,共出动警力3400余人次,检查社会单位和场所1.56万余个,发现火灾隐患4万余处,临时查封单位和场所249家,罚款480余万元。专项检查中,被处以临时查封的249家单位和场所多存在涉及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易燃易爆危险品、易燃可燃材料、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等严重危险公告安全的违法行为,另有1243家单位和场所存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等隐患,依法受案查出。 截至6月30日,上半年全市共接处警2860起,其中火灾2564起,抢险救援268起,社会救助28起。火灾造成损失6580万元,保护财产价值1.8亿元,未发生较大以上和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 17日,《菏泽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出台,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区政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消防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 另据了解,近期,菏泽市政府将出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对发生重大治安、火灾或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以上的县区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挂牌督办整改、消防业务经费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未建设到位的县区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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