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张梦芸 孙萍) 趁市民挑菜之际,男子偷走放在车上的手袋、挎包,然后迅速离开。日前,平度市检察院批捕了一起专在菜市场实施盗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到案后一直拒不承认盗窃事实。 去年11月25日,刘某一大早来到一处集市上寻找盗窃目标。上午10点左右,集市上人头攒动,一个推着自行车买菜的中年妇女进入刘某的视线。他一路尾随,见该妇女在一个芹菜摊前砍价称重,刘某瞅准机会,迅速将车筐内的手包拿走,低头混入人群。当该妇女回头拿包付钱时,发现钱包早已不见踪影。 刘某通过这种方式,半年内盗窃4起,最多一次盗窃现金、物品近3000元,累计盗窃数额达6000余元。今年6月,警方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丢失手机使用方位,顺藤摸瓜将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刘某拒不承认盗窃事实,但通过询问被害人和其他证人,比对丢失手机的串号,足以认定刘某的盗窃行为。7月9日,平度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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