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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座城市桥梁31座有隐患 |
目前已整改20座,仍有部分桥梁无人养护管理或养护管理不到位 | |
- 2013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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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李超) 近期,淄博市市政环卫处对全市城市桥梁管理工作进行了大检查,主要对全市154座城市桥梁中存在隐患的31座进行了重点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 目前,31座隐患桥已整改20座,列入近期维修改造计划的桥梁有8座,另有张店区东货场北门桥、新村路孝妇河桥,沂源县历山路拱桥等3座尚未列入整改计划。 市政环卫部门检查发现,目前一些区县城市桥梁仍存在养护管理单位不明确或养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新建、改建的城市桥梁完工后,未移交给相应的养护管理单位,如沂源县石臼南桥、儒林集桥。还有的桥梁养管单位以种种原因推诿扯皮,拒不承认养护管理职责,如张店新村路孝妇河桥,机关单位不承认其养护管理职责。有部分桥梁养管单位没有尽到相应责任,不进行养护管理工作,如沂源县同济大桥、埠下大桥、东高庄大桥、西鱼台大桥和西台大桥,作为产权和养护单位的南麻镇和西台村一直未正常开展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检查中还发现,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工作落实不到位,不经专业的检测评估,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养护维修,导致桥梁病害加剧,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市政部门要求下一步各区县要明确“无主”桥梁的产权和养护管理单位,做好桥梁的移交工作,并重视城市桥梁检测评估,督促城市桥梁养管单位加强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桥梁安全运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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