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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升级”,打资本运作旗号 |
长清启动专项打击行动,提醒人们提防网络传销 | |
- 2013年07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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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长清警方打掉了一个涉及百余人的传销团伙。 (资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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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伟 实习生 张艺群 7月12日上午,长清区政法委牵头,组织区工商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在大学路上的常春藤小区举行了打击传销的专项执法行动的启动仪式。据了解,长清已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打击聚集型传销和网络型传销犯罪。 传销“升级换代”,网络传销蔓延 根据长清区相关部门的统计,长清区近年来共摧毁传销组织6个,捣毁窝点18处,抓获传销骨干分子28人,涉案价值2300余万元。 “但是最近,我们发现传销活动有死灰复燃的趋势,个别传销人员在长清又开始了活动。从目前调查、收集的材料来看,主要是外地人员通过租赁房屋,聚集在个别入住率较低的小区,以‘连锁经营’、‘1040工程’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长清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济南市工商局副局长邱锐告诉记者,目前传销活动的形式已经“升级换代”了,原来传统的依靠发展下线收取费用的形式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资本运作”、“连锁经营”为代表的新型和网络传销的蔓延。 “这类传销组织不再过多地限制被骗人员的人身自由,而是加强对被骗人员精神控制,通过洗脑,使被骗人员对传销组织放松警惕,增强对传销组织的忠诚感和归属感。这类传销组织更加严密,隐蔽性、欺骗性更强,给打击传销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出租屋、城乡结合部将是打击重点 长清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吴存祥告诉记者,本次执法行动将以“纯资本运作”、“西部大开发”等为名的聚集型传销和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等为名的网络型传销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实施精确打击。 长清警方将分成多个小组,对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深入走访当地居民,加大对社区、街道的巡查和监控,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 “对跨境传销,诱骗在校学生和少数民族群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组织传销人员暴力抗法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吴存祥说。 常春藤小区业委会主任钟良之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小区如今已经是传销活动的重灾区。根据初步了解,常春藤小区由于入住率低,很多房子都出租给公司或者外来打工人员,给传销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下一步,我们要建立租房备案制度,严格审查每一个来小区租房人员,详细记录租房者的各种信息,同时不定期结合工商局、公安局等对小区进行检查,防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从而保证小区业主的安全。”钟良说。
出租房子搞传销 房东要被罚款 启动仪式上,工作人员为居民发放打击传销宣传手册,并对宣传展板进行了详细讲解,以提高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避免受骗的能力。 执法人员介绍说,如果有人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的话,根据相关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专项打击传销执法行动为期三个月,我们希望通过活动,可以净化长清区的投资环境。”执法人员说。 如何分辨传销 1、“购买产品式”传销最常见 据了解,大部分传销案件,均是以购买产品为主的形式。但是不论是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还是假借直销名义,只要是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的行为,就是传销。 2、“创业联盟式”传销很隐蔽 如今又出现另一种“创业联盟式”的形式,传销组织通过在学校内举办讲座的方式,吸引在校学生交纳一定费用后参加培训课程,只要学生交足费用即可担任规划师。 对此类形式,只要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活动,就是传销。 3、“植树绿化式”传销很诱人 还有以各种工程为名,要求发展下线、交纳现金,从而获得报酬的形式。比如有人曾以搞绿化工程为名,发展下线,要求他们交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现金,以取得发展其他人员的资格,同时根据发展人数给予不同的报酬。 对此类形式,不论以什么名义,收入会费是传销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只要是根据发展人数来论酬的,很有可能就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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