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文件到一个样本,既有巧合,亦是必然 |
家庭农场的实验 |
| |
- 2013年07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王汝礼申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
文/本报记者 赵松刚 片/本报记者 孙国祥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2013年4月下旬,诸城市在山东省率先接连出台四个文件,鼓励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并对家庭农场定义进行解释: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适度规模化种植、养殖的农村经济实体。 就像有一名农民说过的,他们和家庭农场早已经举办了婚礼,只是少了一个证而已。 因黄烟而起 诸城市发展家庭农场,起步于黄烟生产。 黄烟是诸城市的传统产业,2005年以前,每年的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然而,因为抗灾能力差、劳动强度大、种植收入低,2005年、2006年烟叶生产陷入低谷。一批农户放弃种烟,种植面积下滑至6万亩。 当地政府开始考虑。 他们发现,种植面积急速下滑,是因为当时的黄烟种植户多为零散性种植,面积不大,抵抗灾害的能力较差。天灾来了,他们根本无力通过技术性支持,把损失降到最低。 只有实现规模化种植,扶持一些有能力的黄烟种植大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于是在政府的牵头下,他们依托烟草公司,开始在土地流转、设施配套、技术服务等方面全力扶持,推进规模种植。 这便是家庭农场在诸城的最初雏形。当时出现的这种规模化种植的农场,多以所在村庄命名,如闫家庄农场、吴家庄农场等。 随后的发展证实,这种方式取得了巨大成功。 据一项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种植100亩以上的烟叶农场511个,户均种植179.3亩,占烟叶种植面积的82.1 %,农场户均纯收入达到14万元。诸城市植烟面积稳定在12万亩左右,占山东省种植面积的1/5。 看到甜头的政府、农民,并不止于黄烟,他们尝试着把这种方式进行推广,应用于小麦、玉米、养殖等,一批以家庭单位的种植、养殖大户应运而生。 即使已经如此成功,但是对其未来的道路,所依托的基础,还一直没有被提出,直到中央一号文件的出现。 第一个“吃螃蟹”的 当他们正在寻找一个名正言顺的规定,把规模化种植、养殖发扬光大之际,中央一号文件给了他们一个理直气壮的支撑。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这个全新的概念,恰与诸城已经推行的规模化生产不谋而合。 诸城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率先在全省推行家庭农场,并对家庭农场的定义进行解释,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工商注册登记、鼓励扶持等一系列文件政策。 2013年4月下旬,诸城市“一口气”接连出台四个文件:《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建设的意见》、《诸城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诸城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鼓励扶持发展家庭农场。 诸城市副市长鞠俊海这样评价诸城市的家庭农场发展:水到渠成,顺势而为。 《诸城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产业为劳动对象,从事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并以本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农村经济实体。 家庭农场的概念,从中央一号文件中较为模糊的概念,变得清晰。 家庭是家庭农场的单位,规模化是家庭农场的核心,围绕着农业,家庭将有一个广阔的舞台,创造他们的财富梦想。
转正以后 家庭农场,在一系列政策推行后,变得具化,过去存在的误读得以澄清,一些家庭农场经营者心中的疑虑也逐渐被打消。更让他们感到兴奋的是,转正后,他们还将有意想不到的“优待”。 家庭农场,突出以家庭或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开展农业经营,认定规模要适合家庭经营实际。 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另外,也支持下岗职工、大学生和部队转业人员到农村创业兴办家庭农场,申报人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或无业证明。 经过申请以后,申报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到诸城市或以上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工商部门将免费为通过申请的申报人注册登记。 这一张简单的《营业执照》,意味着这片给家庭农场的经营者一个踏实感,与其他相关政策一起,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将因此受益匪浅。 《诸城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对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放宽登记条件、加强财政支持、跟进信贷支持、放宽土地政策等。 家庭农场扶持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很多的政策细致到对单个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如,符合园区建设规划的家庭农场当年新建标准冬暖式大棚每个补贴5000元,新建拱棚每个补贴3000元。 另外,对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采取农户信用评定贷款、农村土地反担保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予以支持,允许家庭农场贷款采取一户多保、农村土地反担保、联场担保、抵押等担保方式,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较同信用等级的用户优惠5—10个百分点。 从诸城市出台《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诸城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等后,到5月10日,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有637户农民通过了认定核准,137家完成了工商注册。
“农场经理” 根据最新的一份数据统计,截止到目前,诸城市一共注册登记家庭农场349家。这些靠地为生的农民,和一个企业法人一样,他们成为家庭农场的法人,他们被称为农场经理。 349家家庭农场,目前注册资金已经达到2.04亿元。 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诸城发展家庭农场的时间还很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完善。但是,在摸石头过河的过程中,这种模式已经显现出了一定的成效。 家庭农场建设过程中,激活了农村土地流转。2013年,诸城市新增流转土地面积1.87万亩,已认定核准512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9.5万亩,占诸城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5.3%。这种方式,把零散的小面积土地聚集在一起,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另外,发展家庭农场,把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城镇和二三产业中。从一份调查情况看,诸城市已完成工商登记的349家家庭农场,使780名农民稳定从业。 家庭农场通过工商注册拥有法人资格,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身份予以认可,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调动了各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的积极性。目前,诸城市4家大型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了262处金融服务站,累计发放贷款16.6亿元。截至到5月底,涉农金融机构累计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4712万元。 同时显现出来的优势是,通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吸引吸纳了一批年轻、有技术的新型农民从事农业生产。349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占78%,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27%。 家庭农场的起步,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回避的争议。诸城市副市长鞠俊海在接受媒体采访中称,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在实践中“边摸索边修改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