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李珍梅) 2012年,青岛市各级财政投入2.4亿元,通过奖、补等形式,惠及28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农村到城市比较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从幼儿园到义务教育段,到中职教育、特殊教育、高中、大学再到研究生,岛城的助学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18日,记者获悉,去年,青岛市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4亿元,通过“奖、助、补、免、贷”等多种形式,惠及学前到高校共计28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拓宽筹资渠道,组织实施教育公益资助项目,去年共筹集资金1584万元,投放资金和物资3698万元,扩大了助教助学力度。 学前教育上,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普惠性幼儿园3岁至5岁在园家庭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均每生每学年1200元。占在园儿童总数的10%。 义务教育段学生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费配发《新华字典》和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学生总数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有1500元资助。 中职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0%比例,每生每学年1500元。公办中职和民办中职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校生总数的5%的城市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学费免除。 高校学生则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资助;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统一提高至7200元,免收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的各项学习生活费用,特殊教育普高、中职学校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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