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召开,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
李维东任滨州市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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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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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王晓霜) 7月18日,滨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召开。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曹兴宽,副主任郭建新、韩增金,副主任、秘书长李国强,副主任王立勇出席会议。曹兴宽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滨州市市长崔洪刚的提请,决定任命李维东为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金生为滨州市监察局局长;张兆杰为滨州市民政局局长;贾恒武为滨州市司法局局长;高月华为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耿涛的滨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黎爱芬的滨州市监察局局长职务;张俊礼的滨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王建泉的滨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吴凤水的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的提请,免去贾恒武的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王立东、马花蕾、任磊、崔晋华、崔春燕、徐珊珊、刘治发、杨丽、高学超、孙臻、王永建、王蕾、李峰、牟冲、卢欣为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滨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传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文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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