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见习记者 张群) 18日,市民侯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开着一辆雪弗兰轿车在等红绿灯时,与前方一辆车银白色轿车发生轻微刮擦事故,白色轿车司机没有停留就离开了现场,至今未露面。 侯先生介绍,18日上午8点半,他开车轿车自东向西行驶,在行至信誉楼商厦附近十字路口时,其前方的一辆车牌号为鲁SC6112的银白色轿车往后倒了一下,与其发生轻微刮擦事故。侯先生说,他不知道银白色轿车是挂错了档还是其它原因,往后溜了大约有四五十厘米的距离,正好撞在了他车牌的左下方,撞击很轻微,但车辆仍然出现了5厘米长的裂痕。由于雨大,加上时间特别紧,他没有来得及拍照取证。 刮擦事故发生后,绿灯很快就亮了,侯先生往前开了一段试图与银白色轿车并行。侯先生说:“当两辆车并行的时候,我摇下车窗喊对方停下,但是他的车窗是关着的,雨势也挺大,他可能没听见。对方的车行驶到市医院路口就右拐了,我因为赶着上班,时间比较紧,也没继续跟下去。” 事发后,侯先生通过114查询到一个交警队的电话,但是没有打通,并没有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他最担心无法拿到证据证明是对方撞击他的车,希望记者帮忙问一下交警队是否能拿到证据。 随后,记者采访到了莱芜市城区交警大队三中队的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侯先生最好能先报警,按照程序处理,如果需要调取监控,他们会帮忙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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