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18日讯(记者 李璇 通讯员 李兴山 王华) 业务员声称办一张99元的会员卡不仅可享消费优惠,还赠送一张价值110元的话费手机卡。没想到,买了会员卡,赠送的话费却无影踪,业务员再也联系不上。近日,莘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市民投诉,经调查发现商家明显存在价格欺诈,经调解,由商家一次性退还卡费。 5月12日,自称莘县某团购服务中心的一男一女两名业务员来到莘县十八里铺镇老年人张某家中,推销其服务中心的会员卡。业务员说,该会员卡价格每张99元,并称该卡在十八里铺镇经营场所消费可享优惠价格,还赠送内存话费110元的移动手机卡一张。业务员向张某保证,当日下午4点后,可将新手机卡上的110元转到他本人手机卡上。张某认为,办卡后不仅可享购物优惠,还另赠话费,十分划算,便付款99元购买了会员卡。可到下午4点后,话费并未转过来,张某拨打业务员手机,却无人接听。 事后,张某感觉被骗,按业务员提供的资料找到莘县某团购服务中心,却被告知该中心只让业务员销售会员卡,并未赠送手机卡,张某反映的情况纯属业务员个人行为。6月24日,张某投诉至莘县消协。 经莘县消协调查,该团购服务中心售卡渠道存在故意欺骗消费者行为,会员持卡在签约的场所消费时,可享受价格优惠,但与该中心签约的经营性场所共80家,全部在莘县城区,乡镇一家也没有。同时,莘县消协向莘县移动公司查询了业务员所赠张某手机卡的话费情况,被告知只有50元话费,且卡与卡之间不能相互转话费。 莘县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该团购中心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并退还卡费。在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下,该团购服务中心同意一次性退还张某卡费100元,张某将会员卡和手机卡一并交给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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