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地社区的集体利益,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社区申请和青岛市有关政策要求,近日,崂山区对沙子口街道大河东、小河东、前登瀛、后登瀛、西登瀛等5个社区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给予货币化补偿,资金达3749万元。 据了解,崂山风景区大河东客服中心项目建设征用集体土地360.5亩,因项目位于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社区无合适土地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按照青岛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社区被征地面积的20%确定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如果社区无合适土地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可给予货币化补偿。 (吕德潭 毛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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