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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大街以北路内严禁停车 |
含校场街,不含望岳东路、西路和环山路部分路段 | |
- 2013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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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7月22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王维奇 于洋) 22日,泰安交警支队通告取消路内停车位事宜,清理取消东岳大街以北(含校场街,不含望岳东、西路和环山路部分路段)主次干道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并重新制作安装禁停警示标志。 22日下午,擂鼓石大街和科山路路口,路边新安装一面禁停警示标志,路面上的停车位已经被黑漆抹掉,除少数电动车窜到机动车道上外,绝大多数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交通秩序显得比较调理。 泰安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回应,取消停车位的不仅擂鼓石大街,公安交警部门本着“还路于民”的原则,清理取消东岳大街以北(含校场街,不含望岳东、西路和环山路部分路段)主次干道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并重新制作安装了禁停警示标志。 在擂鼓石大街方圆广场停车的李先生说,该路段停车场相对较多,没有必要保留路面停车位,现在道路畅通很多。但是对于东岳大街以南交通更加拥堵、路况更差的路段为何不取消停车位,表示不理解和不公平。 交警负责人说,临时停车泊位挤占大量非机动车道,客观上剥夺非机动车的路权。大量非机动车和行人被迫挤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抢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责任难以界定,给群众特别是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交警负责人说,东岳大街以南如泰山大街等路段,很多门头房私设的停车位全部取消。今后,机动车驾驶人停车时,应选择施划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标志的地点,按照交通标志和泊位指示,规范入位、顺向停放,或选择公共停车场、院内停车场所,进场进院停放;路内临时停车须即停即走,避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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