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不低于80% |
每个区县建成一处社会福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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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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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老夫妇在淄博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安享晚年。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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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姜文洁 李超 通讯员 周永 孙桂蕾) 22日,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大力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十二五”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100%城市社区,覆盖50%以上农村社区。 淄博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平台”的基本框架,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的基本原则,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水平。 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养老床位达到3万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不低于80%,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30%以上。所有区县均建成一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县级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大力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托老站、农村幸福院、虚拟养老院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相关链接 专项资金补助机构养老 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十二五”期间,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用房自建、达到规定数量床位、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改造房和租赁用房且租赁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2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对已经运营、具备一定规模、符合有关规定资质条件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按实际入住人数和床位占有率连续三年给予运营补助,其中对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人分别补助每人每年300元、500元、700元。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李超
头条链接 进出口双双下降 市统计局工作人员指出,从2008年至今来看,虽然今年上半年GDP总量不断增加,但增速有所减缓,这主要是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但仍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上半年,淄博市进出口双双下降,全市完成进出口总额45.6亿美元,同比下降8.2%;出口25.7亿美元,下降5.1%;进口19.9亿美元,下降11.9%,降幅扩大7个百分点。传统市场出口下降,对日本、欧盟、韩国、美国等传统市场出口同比分别下降19.1%、10.0%、9.4%、6.2%。 本报记者 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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