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这部法律首先强调了旅游者的权益,为普通游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伞。其中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导游和领队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第一百零二条中还明确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首部《旅游法》的出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将大大改善旅游环境,我们也期待这部法律能够起到重锤的作用,让游客享受到更加美好、单纯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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