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7月24日讯(通讯员 梁雪景) 恋爱不成,竟然拘禁女友,还对女友拳打脚踢。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5岁的李某2000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出狱后,一直没找到对象。2013年年初,通过收音机交友信息结识孙某,二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接触后,孙某发现李某脾气暴躁,常因小事对其大加指责,甚至动手。 案发前,孙某又遭到李某殴打,她离开并提出分手。李某几次寻求复合被拒后,便在5月某天到孙某住处将其强行带走,又让孙某打电话对家人谎称自己没事。 李某埋将孙某带至自家旧房后,不顾孙某已受伤,对其进行长时间殴打。直到晚上8时许,满脸血迹的被害人借李某暂时离开办事之机快速逃脱到附近一户人家求救,称被人拘禁,户主随即报案。李某于几日后被抓获归案。 经泰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目前,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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