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滨州市滨城区消防大队将社会单位自查自纠作为第一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动员,迅速行动。7月4日,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动员会召开后,大队制发了《关于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全区112家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为使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实,大队规定各监督员在20日前完成辖区10类场所摸底工作,深入组织全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要落实好行业系统监管责任,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分级组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名”检查,建立行业系统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 通讯员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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