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24日讯(记者 马明 通讯员 高焕民) 24日,记者从枣庄市财政局获悉,财政部正式公布2013年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金额,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总规模为168亿元,枣庄市将获4.43亿元。 据悉,2009年3月2日,枣庄市被国务院确立为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央财政已连续四年(2008-2011年度)给予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0.74亿。2012年,又成功通过国家转型评估,未来五年将享受新一轮政策资金扶持。2012年获得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4.93亿。 截至目前,枣庄市已累计获得中央、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20.1亿元。这些资金对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补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欠账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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