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邢振宇 实习生 周国芳) 22日,记者从章丘市201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仪式上了解到,章丘市义务兵家庭可于7月底前携带有关证件到市民政局领取优待金。 据了解,参照济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1786元为基数,章丘市确定2013年度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11790元,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分别为23580元、17679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筹集,由市民政局组织统一发放。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是一项重要的优抚工作,也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现实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优待金发放工作规范有序、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义务兵家属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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