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旭松 城市的建设越来越往立体化发展,电梯自然成了人们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随着电梯数量的增多,电梯安全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烟台质监部门推行电梯安全评分机制及时而且很有必要,将监管落到实处无疑为电梯运行增加了一道强有力的安全锁(本报今日C03版报道)。 最近这些年,关于隐患电梯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屡有发生且日益频繁,吃人电梯加重了人们对电梯安全的忧虑。电梯频出事故固然跟电梯质量有关,但也和人祸脱不了干系,电梯老化超期服役、带病运行的情况很多。我们坐电梯可能很少注意电梯里的检修时间表,如果留意下,就会发现很多电梯标注的下次检修时间早已过期。看着电梯运行一切正常,实际上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这暴露出电梯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短板。 配有电梯的高层住宅,第一波建筑高峰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不少电梯已经进入了衰老阶段。面对居民的投诉,物业要么不闻不问,要么就常常在电梯维修费上精打细算,甚至聘请不具备合法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让电梯定期养护在实际操作中成了走过场。电梯保养人员缺乏资质、电梯保养人员过少、平时没有专职保养人员等等,这些都是造成电梯隐患的罪魁祸首。 本来电梯年检是为了保障电梯安全,可不负责任的检查反而增大了电梯隐患,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奇怪的现象?主要原因就在于电梯年检制度本身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电梯年检的过程成了真空地带,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实际、检测过程有没有消除电梯隐患,只能任由电梯维保公司和检测人员自说自话。 质监部门推行电梯维保单位打分考核,电梯维保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将面临限期整改、撤销许可证、撤销维保资格等惩罚。通过对电梯维保单位加强监管,可以督促其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提高维保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烟台质监局多策并举,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研发出“电梯千里眼”、发放电梯“电子身份证”等举措切实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对电梯维保单位加强工作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良好促进作用,也为全市居民安全乘坐电梯加强了保障。 电梯安全隐患不可儿戏对待,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老旧电梯隐患整改的监督,责令电梯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拒不履行电梯安全隐患整改义务的责任主体,应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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