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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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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本报C02、C03版报道了《家中半月无人竟“用”2500多吨水》,事情又有了新进展。寰辰佳苑业主孙先生家的水表经鉴定已经损坏,2500多吨数字并不准确。但是小区总表确实比平时用水量超出1400多吨。这1400多吨水是否全部从孙先生家的上水管流失,物业和业主还存在争执。
水管就算破裂也流不走这么多 为确定孙先生家的上水管是否漏水,25日中午,记者、寰辰佳苑业主孙先生、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一起现场检测。物业工作人员将新更换的分水表安装完毕,将水阀打开,孙先生将家中水龙头关紧。正常情况下,这时水表应该不转,但是这个时候,水表偏偏在转,而且转速很快。 物业通过现场试验,证明用户表后面的上水管,一定存在漏洞。然而,孙先生提出了疑问,这短短半个月时间,一个25mm的水管能漏这么多水吗?他认为,这1400多吨水不会都是从自家水管漏走的。 自来水公司检出问题但没有书面报告 物业的刘经理说,20日,自来水公司来检测时,小区其他管道都正常,而孙先生家的水管明显检测出水流过大。 物业随后也挖开总表到孙先生家用户表之间的管道,并没有查出这段管道漏水。因此,1400多吨水肯定是从孙先生家损坏的管道排走的。 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自来水公司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刘经理说,当时自来水公司过来检测之后,只是口头说了一声,孙先生那边的管道水流异常,有误差,但是并没有留下相应的书面检测报告。 不存在有说服力的权威检测报告,检测时业主也不在场,孙先生对物业作出的口头判断难以信服。孙先生说,1400多吨水是否全部都是从自家上水管道流出,还有待测试和检查。 业主不承认1400多吨水全从自家水管流走,也不认可物业告知的检测结果,而物业也拿不出具有说服力的检测报告,事情就此陷入僵局。 分水表后漏水 责任问题仍存疑 如果是用户表到上水管之间破裂,造成流水过多,由此产生的水费由谁承担?25日,本报曾报道,根据《烟台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表后漏水该由用户承担责任。但是,现在有了新情况,这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关于责任的问题,只有《烟台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涉及,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供水设施产权以城市供水单位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为界。以户表(经城市供水单位登记立户)计费的,以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为界(未设阀门的以建筑物墙基外1米处为界)。水源侧的管道(含计费水表)由城市供水单位所有并负责维护管理。另侧的管道及设施(含表井)由用户所有并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单位管理和服务。 责任的关键在于这句话:“供水设施产权以城市供水单位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为界。”烟台市自来水公司6655000热线客服回复说,如果是自来水公司安装的分水表,那么分水表之后漏水是由用户承担损失费,但孙先生所在的小区不是自来水公司安装的分水表,是物业安装的,不适用于《烟台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自来水公司客服介绍,孙先生家在7楼,他的分水表是高压区水表,这类水表是由小区物业安装的。出了问题,不归自来水公司负责。至于表后漏水是由谁负责,因为没有规定,无法确定。 本报见习记者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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